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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知識】1 分鐘了解 - 審議式民主 7 лет наза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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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知識】1 分鐘了解 - 審議式民主

何謂審議式民主(deliberative democracy)? 所謂審議式民主(deliberative democracy),係指所有參與者皆有公正、平等的參與機會,定期或不定期於特定的公共場域,在掌握必要的資訊後,於一定規範的進行程序下,以共善及公共利益為考量基礎,理性的以各自觀點及立場公開論理並相互對話,審慎思辯公共事務相關議題,尋求意見之整合或共識之凝聚,作為政治體系決策的重要參考方案,進而增進公民知能及民主政治文化。審議式民主之原則有三: (一)政治辯論是為了做出符合公眾整體利益的抉擇,公民和政黨在政治競技中不應採取狹隘的、小團體利益取向的立場。 (二)政治機會和權力必須平等,必須獨立於經濟和社會地位之外,不能被經濟和社會優勢團體控制。 (三)民主政治必須建立公民的自尊,增進公民的政治能力,讓公民瞭解自己和自己的合法利益。 在往審議民主轉向的政治思潮中,Simone Chambers指出,「投票中心」的民主理論,正逐漸地被「討論中心」的民主理論所取代。「投票中心」的民主理論所理解的民主,是固定不移的偏好與利益,透過投票的機制相互競爭;相較之下,審議民主所關注的,則是投票之前,意見形成的溝通過程,「審議民主的理論家,他們的關心所在,是審議如何形塑偏好、緩和自利傾向、調解差異,產生合理的意見與政策,並可能導致共識的形成。」Chambers進一步指出,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初,民主化所關心的是擴大選舉,使每個人都有投票的權利;今天,民主化所關心的,則是如何擴大公共領域,使每個人都能發聲表達意見---「發聲(voice),而非選票(vote),是新的賦權(empowerment)的管道」。 在審議民主中最為人所關注的,是起源於丹麥「公民會議」(或稱「共識會議」)的公民參與模式,它嘗試建構一個公共討論的場域,讓一般公民們,能夠了解政策議題,並在知情(well-informed)的條件下,經由理性溝通而形成共同的意見。公民會議的召開,是邀請十二位到二十位不具專業知識的公眾,事前閱讀相關資料並經由專家授課來瞭解政策議題,然後在公開的論壇中,針對爭議性問題詢問專家和利害當事人的意見,最後,他們在具有知識訊息的基礎上,對爭議性的問題相互辯論並作判斷,並將他們討論後的共識觀點,寫成正式報告,向社會大眾公布,以供決策參考。公民會議彰顯「民眾參與、理性討論、追求共識」的民主理念,深受國際重視而逐漸推展到OECD各國。到今年為止,全球曾有十七個國家針對各種公共政策舉辦公民會議,包括在亞洲的日本與韓國。這種概念對於導正目前民粹的、粗糙的、金權的政治形態深具啟發意義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何谓审议式民主(deliberative democracy)? 所谓审议式民主(deliberative democracy),系指所有参与者皆有公正、平等的参与机会,定期或不定期于特定的公共场域,在掌握必要的信息后,于一定规范的进行程序下,以共善及公共利益为考量基础,理性的以各自观点及立场公开论理并相互对话,审慎思辩公共事务相关议题,寻求意见之整合或共识之凝聚,作为政治体系决策的重要参考方案,进而增进公民知能及民主政治文化。审议式民主之原则有三: (一)政治辩论是为了做出符合公众整体利益的抉择,公民和政党在政治竞技中不应采取狭隘的、小团体利益取向的立场。 (二)政治机会和权力必须平等,必须独立于经济和社会地位之外,不能被经济和社会优势团体控制。 (三)民主政治必须建立公民的自尊,增进公民的政治能力,让公民了解自己和自己的合法利益。   在往审议民主转向的政治思潮中,Simone Chambers指出,「投票中心」的民主理论,正逐渐地被「讨论中心」的民主理论所取代。「投票中心」的民主理论所理解的民主,是固定不移的偏好与利益,透过投票的机制相互竞争;相较之下,审议民主所关注的,则是投票之前,意见形成的沟通过程,「审议民主的理论家,他们的关心所在,是审议如何形塑偏好、缓和自利倾向、调解差异,产生合理的意见与政策,并可能导致共识的形成。」Chambers进一步指出,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,民主化所关心的是扩大选举,使每个人都有投票的权利;今天,民主化所关心的,则是如何扩大公共领域,使每个人都能发声表达意见---「发声(voice),而非选票(vote),是新的赋权(empowerment)的管道」。 在审议民主中最为人所关注的,是起源于丹麦「公民会议」(或称「共识会议」)的公民参与模式,它尝试建构一个公共讨论的场域,让一般公民们,能够了解政策议题,并在知情(well-informed)的条件下,经由理性沟通而形成共同的意见。公民会议的召开,是邀请十二位到二十位不具专业知识的公众,事前阅读相关资料并经由专家授课来了解政策议题,然后在公开的论坛中,针对争议性问题询问专家和利害当事人的意见,最后,他们在具有知识讯息的基础上,对争议性的问题相互辩论并作判断,并将他们讨论后的共识观点,写成正式报告,向社会大众公布,以供决策参考。公民会议彰显「民众参与、理性讨论、追求共识」的民主理念,深受国际重视而逐渐推展到OECD各国。到今年为止,全球曾有十七个国家针对各种公共政策举办公民会议,包括在亚洲的日本与韩国。这种概念对于导正目前民粹的、粗糙的、金权的政治形态深具启发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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